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治理网络谣言不能单靠刑法手段
日期:2015-10-15 14:51
,不应以诽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打着网络反腐幌子,恶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经查属实,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互联网犯罪的特殊性,司法实践中,对具体案件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确定、危害结果的确认都存在一定难度,侦查机关在案件管辖权上也存在争议;此外,由于诽谤罪原则上告诉才处理,被害人受到侵害后,单纯依靠自身力量收集和固定证据难度较大,不利于追诉相关犯罪。
  《法制日报》记者:针对这些问题,对于治理网络谣言,您有哪些建议?
  尚学文:治理网络谣言,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5/17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