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
根据《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12]126号)等消防法规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同时要求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二)易燃易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三)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四)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维修、操作人员,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五)消防设施检测、安全监测、技术咨询、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对于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课程安排】
1、培训内容
本培训课程分为:技能理论部分和实际操作技能部分,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进行教学。培训内容为消防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管理、初期火灾处置知识与技能,侧重于自动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和维护管理技能。
2、培训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南路169号
三、【学习报名】
1、适学人群:
年龄:18一55岁,初中、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人员,自动消防设施中控室操作值守人员。
2、报名条件
初级: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大于18岁,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所备资料:
3.1.一寸纸质蓝底或红底彩色证照5张,电子版寸照一份。
3.2.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一份。
3.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