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通 黔商通 = 建网站 + 送推广 + 促转化 | | 手机浏览 | 无图版
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 » 商业服务 » 法律会计 »

债权债务纠纷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服务: 债权债务纠纷 
单 价: 面议  询价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10-20
浏览次数: 1772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在“第五章民事权利”的“第二节债”中。
2,实务中的债务纠纷起诉首先依据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或者依据实际侵害形成的法律责任关系。合同约定不明,或者责任不清时,再依据合同法或者相关法律。只有在特别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民法中的规定。
3,《民法通则》规定: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供应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更多..同企业产品
 

 
 
 
 
 
 
网站首页 | 万盟汇 | 花果山农业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黔商通企业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黔ICP备13001432号-4
免费服务电话:0851-86507548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互联网金融特区大厦15楼 投诉咨询:13984889618
版权所有:贵州万企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8-2021
黔ICP备13001432号-4

贵公网安备 52011502001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