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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德敏:在哪寻找建立权力制衡机制的基础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623        返回列表

段德敏:在哪寻找建立权力制衡机制的基础

腾讯思享会段德敏2017-01-12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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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主”作为一个褒义词的出现是非常晚近才发生的事,在人类迄今几千年的历史中,民主被看作是“好东西”的时间并不长。

段德敏:在哪寻找建立权力制衡机制的基础

作者:段德敏(北京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

1.“民主”的语义流变

“民主”一词在今天被赋予了太多价值和道德上的含义,以至于在日常语言中人们也经常会用“民主”或“不民主”来评价一个人的行为或态度。在“好和坏”、“善和恶”这些人们惯常用来衡量世界与人的标准中,似乎可以加上“民主和不民主”。然而,实际上,“民主”作为一个褒义词的出现是非常晚近才发生的事,在人类迄今几千年的历史中,民主被看作是“好东西”的时间并不长。民主据说起源于古希腊,但无数多的文献记载都表明,在当时,“民主”(democracy)作为一种政体只是许多种可能的政体之一种,而且很可能是较坏的那一种。与其他政体——贵族政体、王制政体——相比,民主的最大特点就是数量(number)的统治,即人多说了算。在当时比较有头脑的人(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看来,数量显然不等同于正义或公共善,民主充其量是坏的政体中最好的一种,或好的政体中最坏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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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战士在女神雅典娜的监视下投票表决。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所代表的古典共和主义精神将人的自治(或自由)看得无比重要,从而多少有点接近我们今天所说的“民主”的话,那么到了中世纪,相信所有人都有原罪的基督教则使得这种自治精神受到巨大的打击,取而代之的是等级、服从、对神恩的虔敬和对基督再临的期待。在这一背景之下,“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基本上被认为是古代的事物,人们可能有时候对它有点“考古学”意义上的兴趣,但仅止而已,这一看法一直延续到近代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孟德斯鸠那里。或者,民主会被认为是混乱、冲突、无序的代名词,就像中世纪时期有时会发生的平民暴动一样,美国建国之父们所写的《联邦党人文集》属于这一传统,麦迪逊等人明确地将他们所构想的美利坚合众国和所谓“民主”区分开来,因为后者总是会导致派别冲突,特殊利益挟持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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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印书馆版《联邦党人文集》书影

很难说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民主”成为褒义词,但近代时期的一些思想现象显然包含了这一现代性倾向的萌芽。例如,卢梭将未受过良好教育、未受上层社会流弊沾染的人看作是道德上更完整的人,这基本上可以被看作底层人民在道德上的一场胜利。另外,新教运动使基督教成为政治解放的力量,科技、工业和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身份的拉近,所有这些都使得“民主”慢慢成为正面的词汇。到了今天,人们在使用它时不再有道德或原则上的犹豫,很多重要的政治对立或战争都会被描述成“民主”和“独裁”之间的较量,美国小布什政府将自己(及其盟友)对伊拉克等国的战争看作民主国家与“邪恶轴心”之间的较量,人们用“民主化”的程度来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的进步程度,等等,不一而足。

在今天的中国,“民主是个好东西”这一说法几乎家喻户晓,其实早在1923年,李大钊就将“Democracy”翻译为“平民主义”,并为其鼓呼,他在《平民主义》一文中的一句话也可以拿来作为“民主”一词在当代的地位的写照:“平民主义在现在的世界中,是时代的精神、是唯一的权威者,和中世纪罗马教在那时的欧洲一样,今人对于‘平民主义’的信仰,亦犹中世欧人对于宗教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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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

此一语义的变化的确使得平民或普通人地位得到不可逆转的彰显,现在已经很难想象某种“正当的”贵族统治或君主统治了。但如上所述,民主政治似乎也不是完全理想,起码还有所谓“多数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的可能性。但在现代民主话语中,这一危险已经被限制在不可动摇的民主道德权威之下,毕竟,除了民主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多数的暴政大约要被归入“不够民主”、“民主没有得到很好实现”、“民主受到反民主势力阻碍”这些类别里面。然而,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恰恰就是多数决,谁得票多谁当选,“数人头要比砍人头好”。如何解决这个困境?可以预期的反应是借用一些别的正当性资源来为“民主”下定义,典型的如法治、公平等等。换句话而言,民主不仅要有多数决的原则,还要有法治,还要照顾到公平和正义,否则就不是真民主。如此一来,“民主”几乎已经成了唯一可能的美好社会的代名词,就像“中世纪欧人对于宗教的信仰”一样。中世纪欧人不管做什么都要拿上帝为自己辩护一番,在今天看来,其中不乏杀人掠夺之事。现在也差不太多,只不过“上帝”被换成了“民主”而已,很少有哪个政府在做出公开举措时不以“民主”为自己辩护的,其中也包括那些最卑劣、最残酷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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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教皇控制宗教的方法——宗教裁判所。

如果我们稍微回顾一下“democracy”(“民主”)一词在古希腊时期原初含义,就会看到这一状况是多么的“现代”。“Democracy”一词大概可拆解为“demo(s)”和“cracy”两部分,前者在古希腊时期指的是“平民”(dēmos),他们一般在城邦中占大多数,后者指的是“统治”(kratein),合在一起即为“平民的统治”,其实指的就是穷人的统治。在亚里士多德等人看来,这种统治完全不具备天然的道德上的正当性,它只不过是城邦多种可能的统治形式之一种。用今天时髦一点的话说,它是当时的知识分子对城邦进行“实证研究”之后总结出来的几种统治形式之一,另外两种是“王制”(一个人的统治)和“贵族制”(少数人统治)。每种统治都有其自身的美德或优点,比如一个人的统治往往能高瞻远瞩、随机应变,少数人的统治往往能顾全大局、维持稳定,多数人的统治则能满足尽可能多的人参与。但同时,每一种统治又很容易蜕变成各自的反面:如果只顾及自身的利益而不管公共利益,一个人的统治会变成僭主统治,少数人的统治会变成寡头统治,多数人的统治则会变成暴民统治。因此,在亚里士多德(以及后来的波利比乌斯等人)看来,理想的政治应该结合这三种统治形式的优点,避免它们的缺点。和我们今天关于“民主”的流行用法最大的区别是,在古希腊,“民主”一词非常明确地与“统治”联系在一起,他们知道“民主”意味着谁在统治——平民,也知道这种统治不一定会和公共利益相符。在这个意义上,两千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比我们今天很多对“民主”不加反思的讨论更具有社会科学或政治科学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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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学院》的细节,柏拉图(左)和亚里士多德(右)。

2.民主政治的现代处境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述及的语义流变也并非偶然。在古希腊城邦中,大家族和普通平民之间的区分相对稳定,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清晰可见,因此平民的统治、少数贵族的统治和一个人的统治之间的区别也很明显。但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不再有那么大的不同,人口的流动、技术的进步、资本的力量等等都使得整个社会扁平化,在某种意义上人人都可算作“平民”,都在社会的大潮中浮沉上下。正因如此,“民主”或“平民的统治”才渐渐变得正大光明起来,因为既然人人都差不多,都是“平民”,那么“平民的统治”岂不就是自己统治自己?后者不正是古典思想家们所一再强调的“自由”的定义吗?因此,有论者很早就试图将“democracy”中的“cracy”(统治)一面去掉,“民主”不再是人对人的统治,而是“一个气质,一个精神的风习,一个生活的大观”。在这个意义上,民主变成了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人们甚至可以拿它来做日常生活的准则。失去了“统治”的一面,它也就失去被评价为好与坏的可能性,只要诉诸人民,一切都很美好。

不幸的是,这种语言习惯在今天仍很盛行。2016年6月,英国就是否脱离欧盟进行全民公投,公投结果出来后,当时的首相卡梅伦说:“这个国家刚刚进行了一场大型的民主活动,这也许是我们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在这片国土上,我们相信人民是重大的决策者。”如果只看公投本身,确实看上去“人民是重大决策者”,毕竟“超过三千三百万来自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和直布罗陀的人民表达了他们的声音”。由于此项决定关系重大,很多人对公投的结果——51.9%的选票支持英国脱离欧盟——感到震惊,但多数暴政的指责在这里并不有力,因为民主政治本身就离不开多数决的原则。典型的问题是:为什么多数决定的原则在这里就不适用?难道你不喜欢公投的结果就说它是多数的暴政,或者说它是民粹主义吗?卡梅伦说人民是重大的决策者,实际并不完全对。被很多人忽略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就这些问题进行全民公投,而不就其他问题进行全民公投?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时间全民公投,而不是在其它的时间全民公投?为什么要以“脱欧”和“留欧”作为全民公投的选项,而没有第三个或者第四个选项?所有这些问题都没有出现在公投的过程当中,因为它们都在脱欧之前就已经被决定了,但这些问题其实至为关键,甚至比公投本身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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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脱欧

要看清楚英国脱欧公投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得越过公投本身,去看看公投这个决定到底是怎么做出的,这是涉及到“democracy”中“cracy”(统治)一面的重要要素。如果做到这一步,我们会发现,这个重大决定的做出跟民主并没有太大关系,它主要是卡梅伦及其政党为了赢得选举才做出的决定,卡梅伦本人甚至都不怎么赞同脱欧,但为了取得权力也“不得不”这样做。在这里,个人或政党的政治野心居于首位,而公共利益则居于次位。在亚里士多德的意义上,这是典型的坏的统治,但在当代语境中,人们甚至很难看到到底是谁在做那些重要的决定,一切都被打上了“民主”的标签,都成了民意的表达。如果这个例子不够说明问题,那么我们可以看一看历史上最危险的民粹领袖希特勒,他统治德国期间一共推行了四次全民公投,每次都是将近百分之百的支持率,就凭这一点,有谁能说希特勒不受“民意”的欢迎呢?但又有谁能比他更独裁?难怪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说全民公投是独裁才喜欢使用的工具。古希腊的君主或贵族们在做出某项决定时,无论好坏都清晰地由他们自己负责,做得不好就有“僭主”和“寡头”这样的贬称,那时的民主统治同样如此,搞不好就成了“暴民统治”。但今天民主语言的滥觞已使得公民投票被不假思索地赞美,个人或党派的决定往往隐而不显,他们的权力却在民意的掩饰下大为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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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国脱欧的漫画,图中人物为卡梅伦。

在近代及近代以前,当民主还没有成为唯一正当的政体形式之时,人们通常对好的和坏的统治有特定的标准,其中“权力应受到限制”这一原则又极为重要。在欧洲,虽然“君权神授”这一点在整个中世纪时期都不可动摇,但君主仍被认为有世俗世界的一部分,仍然可能会腐化、堕落甚至失去理智,因此君主要成为世俗秩序的守卫者,理应受到一定的限制,要么是来自教会的限制,要么是习俗成规的约束,或者君主要和其他贵族分享权力,又或者以上这些都有。

孟德斯鸠在近代早期将这些中世纪时期已存在的一系列习俗和原则推向极致,他把“现代社会”的统治形式大致分为君主国和专制国两类,二者之间最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权力的分立和制衡,有权力制衡则有自由,否则就是专制统治,从而开启了现代自由主义的先河(Thomas Pangle 语)。在孟德斯鸠看来,君主只有同他人(其他贵族)分享权力,其统治才有可能“温和”(moderate),从而才可能有人们共同服从的规则或法律,人们也可能有安全感,商业和技艺也才有发展的空间。最完美体现这种制衡的政治技艺的是英国,孟德斯鸠在《法的精神》中称英国政制是唯一“以自由为直接目的”的政制。提到这种制衡,很多人可能会想到内部冲突甚或内乱,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阿伦特(Hannah Arendt)在《论革命》中将孟德斯鸠所一再讨论的权力的制衡看作不同权力之间的一种“约定”(mutualpromise),要存在有效的互相制衡,不同的权力之间必须先有某种或隐或显的“一致同意”,否则任何所谓制衡都不可能真实存在,都难以避免发展成一方压倒另一方的暴力强制。

段德敏:在哪寻找建立权力制衡机制的基础

孟德斯鸠,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律师、法官,也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我们需要理解的是:民主,或现代民主,并不是人们的一项“发明”,它和人们的实际的处境有关,而这一处境的发生和变化又不在任何一个人的手中。如果没有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技术和工业的进步、新教运动等等,可能欧洲还处在孟德斯鸠所描述的君主国和专制国的对立之中。如果欧洲也没有向世界——包括亚洲——扩张,中国仍然有可能处在朝代更替、王道霸道循环之中。对于很多前现代社会而言,即使人们了解某种“少数服从多数”的所谓民主规则,即便他们掌握古希腊城邦民主政治这样的历史先例,民主也不是一个可选项。孟德斯鸠即是一个证明,因为平等社会对他来说还是闻所未闻,民主只能是古代世界残存的记忆。在今天看来,孟德斯鸠著作中的很多内容都已“过时”,因为现代社会既已大规模平等化,从而他所讨论的君主国及其内在支撑原则“荣誉”也都基本没有仿效的价值,甚至其“专制主义”(despotism)概念都应当被更有用的概念工具——如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所取代。但这并不表示孟德斯鸠本身就不值得读。相反,现代民主社会恰恰印证了孟德斯鸠所讲的“温和政府”(moderate government)如何难以实现。在平等化的时代,君主制早已被推翻,贵族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放眼望去,一切皆“人民”,“人民的统治犹如上帝之统治宇宙”,在哪里寻找建立权力制衡机制的基础?如果孟德斯鸠活得够久,我想他一定会对现代社会的境况感到深深不安,多半也会对将脱欧公投称为“历史上最大规模民主”感到鄙夷。

3.变与不变

现代社会将个人从各个层面——从社会关系到体力劳动到再到对未来的想象——中解放出来,这本身是一件好事,我们理应对其加以赞美并报以热烈的掌声。但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到,历史并不总是线性的进步,总有些东西是不变的。现代社会因身份的平等而获得了“民主”的宿命,我们可以为此欢呼,但也应该留心这一变化所带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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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一点我们是可以确定的,现代民主社会并没有为“如何制约权力”这一古老难题提供更好的解方,在某种意义它甚至使得温和而有节制的权力的存在变得更加困难。古代社会的君主不需要向人民负责,因为他们的权力来自于“神”或“天”,但无论是神还是天都是超越这个世界的存在,它们能构成“第三方”对世俗权力进行神秘但不失效果的“仲裁”。但在现代社会,当权力只能建构在“人民主权”和“政治代表”的基础上时,一切对与错、善与恶的区别都有可能消解在飘忽不定的“主权者意志”之中,从中产生的权力虽然没有古代社会宗教信仰的光环,但其神圣性却很可能丝毫不减。(作者:段德敏;编辑:胡子华;原标题为《段德敏:语义流变中的“民主”及其现代处境》;配图来自网络。)

作者简介

段德敏:在哪寻找建立权力制衡机制的基础

段德敏,男,1982年生,江苏溧阳人,博士毕业于比利时鲁汶大学哲学系伦理、社会与政治哲学中心,现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比利时鲁汶大学政治哲学研究中心(RIPPLE)研究员、欧洲大学中心(EUC) co-director,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当代民主理论等,已出版英文专著一本,在国外、中国大陆和香港多家知名期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并曾受邀在国内外多家大学和研究机构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