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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手机售后维修服务存在的十大问题(图)
发布时间:2013-03-17        浏览次数:1201        返回列表
        昨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包括贵州省消协在内的全国副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向苹果产品维修问题共同发布点评意见,认为在售的苹果产品在维修方面均存在十大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国各地消协共受理苹果公司产品投诉2170件,其中涉及售后服务的投诉占25.6%,高出家电全行业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售后维修服务方面的投诉,突出体现为部分经销商或维修点存在更换强制留旧件、擅自更换好部件等十类问题。

          1.更换强制留旧件

    白先生在当地苹果维修点付费修理手机屏幕,同时更换了屏幕主板及手机电池。修理完成后,白先生要求商家退还更换下的旧件,被对方拒绝。

    消协认为,消费者购买苹果产品后,对于所购产品及其零配件、部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苹果公司不能借提供维修服务之机,强制将消费者的财产据为己有,《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违反了我国《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所有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2.擅自更换好部件

    万先生2012年3月购买的一部苹果手机,使用2个月左右,手机扬声器没有声音,6月份拿到苹果服务商处维修时,不但没把手机修好,一些原有的好零件反而被换了。

    消协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苹果维修商在维修前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维修内容、维修方式和维修价格以及使用零部件等真实信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进行维修,如果需更换原有部件,应事先告知并征得同意,且更换后的产品质量应不低于原有水平。

    3.维修损坏多敷衍

    吴先生反映,他购买的iPhone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后,在苹果授权维修商处多次更换了主板套件,而更换后的手机按键松动,不仅会发出响声,还出现了换来的主板套件SIM卡槽变形的状况。

    消协点评,经营者在维修过程中,负有妥善保管产品、保证维修质量的义务,对于因维修、保管不当造成的侵权和违约,经营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为经营者免除、减轻自身责任提供了可能,实践中也引发了一系列消费纠纷。

    4.单方判断拒维修

    林女士2011年10月购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使用后出现了无法开机的问题,送到苹果检测点检测后,对方称是“程序未经授权改装”不予保修,林女士表示自己从未安装过任何软件,要求给予保修。

    消协认为,由于《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没有明确界定“非原装零件故障或因滥用、误用或其他外因”的范围或条件,导致经营者具体操作时可能任意扩大使用。

    5.数据损失不负责

    赵女士的苹果手机屏幕摔坏后,到苹果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维修,然而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不慎将手机内的全部资料丢失,无法找回,经营者只同意免费更换全新外壳,赵女士遂自行联系数据恢复机构,费用为5000元,但苹果售后不肯承担这笔费用。

    消协点评,《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以格式条款方式减轻、免除了经营者因自身过错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6.维修换新争议大

    王姓消费者发现自己的苹果手机按键不灵,去苹果服务商处修理,被告知,要保修的话除了后盖外其他要整个换掉,且换的是翻新手机,单修按键不属于保修范围,要收费260元。

    消协分析,苹果公司售后维修整体换新的做法,在实践中引发很多纠纷,既让消费者在三包期外多掏了许多本不应承担的维修费用,且一些维修商在承诺换新时未告知所换部件、产品的真实状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要知道在三包期内如果确需更换整机,依法必需是新机,而不应该是翻新机,否则是严重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履行义务不充

    一个消费者购买的MacBook Air笔记本电脑拿到苹果服务商处维修时被告知,主板只保修一年,而根据我国《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笔记本微型机的主板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两年。

    消协表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笔记本微型机的主板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两年,只保修一年的规定明确属于擅自缩短三包期限,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8.换件欺骗客户

    2012年7月,宁先生因手机屏幕出现裂缝到当地苹果服务商处维修,支付原装屏幕价格更换屏幕,更换后发现屏幕效果差,维修人员称不保证是原装屏,宁先生于是要求换回自己原来的屏,但换回后已无法使用。

    消协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据此,如果维修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加倍赔偿。

    9.检测维修不出具检测报告

    一位消费者购买苹果手机后,在15日内发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找到当地苹果服务商,对方检测后认为确有故障,但不予出具检测报告,妨碍了消费者行使换新的权利。

    消协认为,在维修服务中,经营者负有告知消费者送修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将如何进行修理等真实信息的义务,检测报告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消费者有权查阅、复印,且经营者提供维修服务时还应当按规定提供维修凭证、维修记录、服务单据等,一旦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规定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由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10.修理拖延时间长

    吴先生反映,其2012年6月购买的苹果手机,在使用半个月后出现短信和游戏无声音的问题,报修后当地运营商称20天后修好,8月去取机时,维修方称尚未修好,需返厂修理,还要一个月时间。

    消协点评,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因此消费者可以向拖延维修时间的经营者主张权利。




⊙本报记者 杨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