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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3岁幼女李思怡家中饿死事件始末
发布时间:2012-04-18        浏览次数:1921        返回列表
         2003年6月4日,长年吸毒的成都妇女李桂芳因偷盗被抓,后被送去强制戒毒。然而,因办案民警的冷漠和玩忽职守,据说李桂芳被抓后,曾多次极力哀求抓她的人去救出被关在屋里的无人陪伴的女儿李思怡,但都遭到拒绝,最后只是简单的通过电话进行联系,在戒毒所里求助时同样没有给予答复,其家人及邻居也都未接到通知,导致其3岁幼女李思怡被困家中活活饿死,直到6月21日才被发现。相距整整17天!
  
    小女孩倒在了卧室门后,幼小的尸身已开始腐烂,据估计可能在死前因为饥渴孤独和恐惧绝望而经历过极为痛苦的挣扎,经过法医检查,她的小脚已经踢肿了,门后有一块脱落的漆,门上留有数道细细的血痕,右手指甲不同程度损伤,喉咙红肿,衣柜被翻,像是找吃的东西,卧室窗户前放有一个小凳子,不过窗户没有开开,案发后,成年人开这个窗户也是很费力。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小心的放在卫生纸里面)的状态,专家认为小女孩生前一直在求生,并慢慢的死去,这种绝望的死比世上任何酷刑都要残忍,并可能晚上受到惊吓,因为根据痕迹,小女孩晚上似乎曾躲在衣柜,长夜漫漫,无处话凄凉......
  
          邻居说:那个招人喜欢的小精灵……

    邻居们说,孩子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李思怡(音),长得也非常可爱: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头上总是扎着两个小马尾,见了年轻人就喊叔叔阿姨,见了老年人就喊爷爷奶奶,属于那种很乖巧很招人喜欢的小精灵。
  
    可是孩子的身世却非常不幸:她的母亲李桂芳(音)长期吸毒。约10余年前,李桂芳的前夫因杀了人被判刑,李与前夫离了婚,两人所生的儿子判归前夫抚养,随后李就在社会上晃荡,并染上了毒瘾。李的社会关系很复杂,小思怡到底是谁的孩子邻居们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一个秃顶男人常来看望小思怡,而小思怡叫那人“爸爸”。

              但这个“爸爸”已经有好几个月都没来看过小思怡了,可怜的小思怡到死都还没有户口,李桂芳所住的房子是其父亲留给她的,全家的生活费靠李桂芳老父亲每月500多元的退休金度日,自从李父死后,母女俩的生活就变得非常窘迫,常常母女俩一起挨饿。据说,曾经有一户人家收养过小思怡一段时间,但由于李桂芳常去那里借口要东西,小思怡最后又被送了回来。有人也曾向儿童福利院反映过小思怡的情况,但儿童福利院的答复是小思怡有母亲不符合收养的条件,最终造成了小思怡没有人认养和接受的结局。三岁的孩子正是需要营养长身体的时候,因为没有收入来源,李桂芳为了给孩子补充营养,经常到附近超市或杂货铺偷面包、豆奶,被人抓住了她就哭着求饶......
  
         母亲经常把她锁在家中

    据在小区里开茶铺的一位妇女称,李平时还是非常疼爱这个女儿,只是手里没钱,不能很好地照顾女儿。另有几位邻居反映:“李经常离家外出不知干什么,而出门前就把女儿锁在家中......”小思怡就这样天天趴在窗口,满怀希望地等妈妈给她送吃的回来。福利院拒绝收养她,邻居和亲戚也拒绝收养她,但孩子天真的灵性关不住,她从那扇窗子里看到的不是一片漆黑,而是有一片一片的阳光。小思怡还经常从窗户里探出头来给路人打招呼,有时候也有好心的居民通过那扇窗户递给饥饿的小女孩一些吃的东西,也许是习惯了这种生活,这孩子平时不爱哭闹。
  
          后续:

    8月19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公开宣判,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王新和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两年。这二人的“玩忽”,导致了一个三岁女孩被活活饿死——这就是去年震动全国的李思怡事件。成都市委政法委书记王体乾曾在批示中写道:“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就活活饿死在我们这些‘冷血者’手中。”
  
    “冷血”事件,震惊了公众,许许多多普通人,在网上自发开展了一场道德自救活动,为小思怡建了纪念网站,很多人甚至自愿绝食一天来体会小思怡的困境,人们写下汹涌如潮的诗歌和挽文。
  
    一个北京的学者,并没有停留在悲伤和愤慨中,他以一个学者穷根问底的精神,带着许多疑问,专门赴成都实地调查,回来后,泣血写出一本书。他自费印制,送给能看懂的人们。
  
    清华大学一位老教授送我这本书时,说:“我是流着眼泪看完的。”
  
    不过七八万字的内容,我却花了好几天才看完。每看几页,我都不得不跳起来,尽量平息自己的情绪,或者擦掉眼泪。然而无论我把这本书反扣在哪里,纯黑底色的封面都那么显眼,白色的书名《起诉》两个字,像一双犀利的眼睛,让人无处可逃。
  
    书的扉页上写着“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
  
    作者———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的研究员康晓光在书中说:“三岁的小思怡死在门前的一幕始终挥之不去。她要打开门,这是她惟一的生路。门外有什么?门外就是你和我,每一个活着的中国人!三岁的孩子打不开门,我们在外边装聋作哑。终于,门没有打开,小思怡就死在门后。”
  
    康晓光要搞清楚: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谁对这样的事负责?还会不会发生?
  
    “你在一个酒足饭饱的幸福时代,活活饿死了”
  
    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
  
    我们来叩你天堂之门了
  
    叩门,求你接纳
  
    一个可怜的三岁小女孩
  
    孤苦的灵魂
  
    求你给她一个自由的王国
  
    一个不会有孤单寂寞的王国
  
    一个不会有饥饿痛苦的王国
  
    一个不会有麻木冷漠的王国
  
    一个不会有害怕恐怖的王国
  
    2003年6月21日傍晚,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西路65号院一幢的居民和往常一样在院里聊天、打麻将。几天来他们一直闻到一股奇怪的“臭味”,令人难以忍受,于是,他们开始寻找来源。
  
    找了许久,终于发现“臭味”来自三单元一楼25号。这里住着一名吸毒的单身母亲李桂芳和她三岁的女儿李思怡。他们想起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到这母女二人了,于是立即向家委会主任反映情况。家委会主任赶到现场,感觉事态不妙,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从阳台进入厨房,再经厨房进入客厅。进入客厅后,民警发现主卧室的木门的明锁扣被绿色毛线绳拴着。民警将主卧室门上拴锁扣的毛线解开,接着民警试着推主卧室的门,感觉到有阻力,推开一半,发现门后有一具小女孩的尸体。
  
    随后进行的尸表检验显示,死者“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尸体高度腐败,腹部及四肢皮革样化,头面部、颈部及会阴部有大量蝇蛆附着……”
  
    解剖检验也排除了李思怡因暴力打击致死和因中毒致死的可能性,警方、检察官和法官一致推断李思怡死于饥渴。
  
    说到这里,看过现场照片的康晓光眼圈立刻就红了,他哑着嗓子嗓音颤抖:“惨不忍睹。”
  
    一位网友写道:“你在一个酒足饭饱的幸福时代,活活饿死了。”
  
    警方、检察院、法院的事后调查显示,案情极为简单。
  
    6月4日,李桂芳的两个朋友邀她一起吃午饭。她带上孩子,4个人一起吃了午饭。这是李思怡吃的最后一顿饭。此时大约是上午11时。
  
    吃饭时3个大人商定去金堂县“找些钱”。之后,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那几天李思怡正在生病,上午还到医院打过针,回家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李桂芳用一条绿毛线绳拴住了主卧室的门,然后锁上房门出去了。此时是下午1点多钟。
  
    到了金堂县后,李桂芳独自去了一家超市。她在超市偷了两瓶洗发水,保安向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黄小兵赶到超市把李桂芳带回派出所。
  
    凭着警察的职业嗅觉,黄小兵看出李桂芳是吸毒人员,提出要作尿检。黄小兵为此请示副所长王新,得到批准。尿检结果呈阳性。在第一份笔录中,记录着李桂芳告诉黄小兵,家里只有一个小女孩,无人照看。
  
    黄小兵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尿检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对其实行强制戒毒。王新再次批准。此时是6月4日下午5时左右。黄小兵也向王新汇报了李桂芳家里还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女孩。
  
    黄小兵还向团结村派出所核实了李桂芳的情况。这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与此案有关的第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是在这里实习的成都市警察学校在校学生穆羽。
  
    王新又请示当时金堂县公安局的值班领导吴仕见。王新给吴仕见的请示报告里写明了李桂芳家里有一个无人照顾的小孩,但吴仕见仍然批准了对李桂芳强制戒毒。这样对李桂芳强制戒毒的手续就齐全了。
  
    晚上22时左右,城郊派出所出动两辆警车押送李桂芳和另一名姓刘的吸毒人员去成都的戒毒所。李桂芳在第一辆警车上,王新做驾驶员。
  
    据李桂芳自己陈述,她拉住车门不肯上车,哀求王新让她先回家安顿孩子。上车后,她仍不断地请求路过青白江时让她回一下家,把孩子安顿好了再跟他们走。她还请求王新给她二姐打个电话,请她帮助照顾一下孩子。但是,尽管李桂芳不断重复她的请求,就是没人理睬。
  
    从金堂县到成都,青白江是必经之路。李桂芳对这条路很熟。当她发现车已经过了青白江时,开始用头连续猛撞车门。在这种情况下,王新终于同意给打电话。李桂芳告诉了王新她姐姐家里的电话号码。王新让同车的卢晓辉给李桂芳姐姐打电话。卢晓辉打通了电话,但是没人接。
  
    王新又让卢晓辉查到了团结村派出所的值班电话。这个电话也打通了,接电话的又是穆羽。此时是6月4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这也是团结村派出所接到的第二个与此案有关的电话。根据派出所的值班记录和电信局的记录,法庭确认了这次电话。
  
    在这一事件中,团结村派出所两次接到城郊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他们知道李桂芳被强制戒毒,也知道李桂芳家里的情况,而团结村派出所距离李桂芳二姐家不足200米,距离李桂芳家也仅仅一个街区,但是他们什么也没有做。
  
    在戒毒所办理完各种手续之后已是6月5日凌晨。在王新离开戒毒所之前,李桂芳再次请求王新落实孩子的事情。王新说已经告诉团结村派出所了。
  
    随后,王新等人返回金堂县,再次路过青白江时,同样没有停车。
  
    第二天上午,黄小兵值班。上午9时左右,王新、卢晓辉让黄小兵再与团结村派出所联系,黄小兵回答说联系了。据黄小兵说,他给团结村派出所打了电话。但是团结村派出所不承认,电信局也查不到这个电话的记录。
  
    按法律规定,黄小兵应该在三日之内将《强制戒毒通知书》送达李桂芳的家属、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但是黄小兵没有送。事发之后,人们发现,这3份通知书还躺在他办公桌的抽屉里。
  
    从6月5日上午直到6月21日傍晚,无论是金堂县城郊派出所,还是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都无人再过问这件事。
  
    就这样,从6月4日中午到6月21日傍晚,三岁的李思怡一个人被锁在家里。
  
    人们发现,门上有她的手抓过的痕迹,她的指甲有不同程度损伤,所有的柜子都有被翻找过的痕迹。她可能晚上受到惊吓曾经躲进衣柜。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被小心地放在卫生纸里的状态看,这个小女孩一直在求生,并慢慢死去。
  
  祭李思怡文(作者:任不寐)       2010-05-06 18:04

    李思怡,女,3岁,四川省成都人,2003年6月4日到6月21日,因母亲被警察抓走而饿死在自己的家中。
  
    6月4日,李思怡的母亲李桂芳把孩子锁在家中后就到金堂县去偷东西并吸毒,被警方抓捕后送去强制戒毒。当时李桂芳哀求警方通知亲属照顾自己的女儿李思怡,但警方并未采取措施。李桂芳在被收容期间向警察下跪诉说自己有一个三岁的娃娃还锁在家中,乞求放她出去,把娃娃放到亲戚家中再到派出所报到,但警察们拒绝了。6月21日,警方接到举报发现李思怡时,她已经死亡多日。
  
    李思怡生于2000年某月某日,她没有父亲,也没有户口。她生下来似乎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或者不为这个世界所容留。这个世界这样大,却没有一个小女孩的容身之地。这个国家这样强大,却不愿意给一个小女孩一张出生证,更不愿意给她一块面包。
  
    小思怡常常挨饿。这母女俩的生活非常窘迫。李桂芳为了给孩子补充营养,经常到附近超市或杂货铺偷面包、豆奶,被人抓住了她就哭著求饶。遗憾的是,这次她求饶的对象是警察,是国家,她象一只蚂蚁哀求一只从容下落的巨大脚趾。
  
    小思怡常常被母亲李桂芳锁在家里,她经常站在窗户前往外看。从来不哭闹。她就这样天天趴在窗口,满怀希望地等妈妈给她送吃的回来。福利院拒绝收养她,邻居和亲戚也拒绝收养她。小思怡从那扇窗子里看到的却不是一片漆黑,那里有一片一片的阳光。
  
    可是从2003年6月4日这一天开始,窗口一天一天变得模糊起来了。妈妈没有回来。第二天,第三天,一直到最后,妈妈还是没有回来。
  
    这些天天气非常热,她没有东西吃,也没有水喝。小女孩被关在家中七日,活活渴饿而死。死之前,她曾努力想打开门,门上留下一串细细的血迹......有记者记述说:"她一定一次次踮起脚尖打开了暗锁,她一定一次次扑打著房门喊著妈妈,她一定大声哭喊,直到喊不出声音──她倒在门后的地上,慢慢地死去。目睹这一切的,只有墙角那只,不知道被小思怡抱过多久的,那只脏得看不清颜色的绒毛熊。绒毛熊是这个房间里小思怡惟一的伙伴。绒毛熊不会流泪。"
  
    整整17天,这个世界平常地运转著,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这个挣扎的三岁的小女孩。到6月21日人们发现她时,小思怡倒在门后的地上,幼小的身子早已腐烂。当地媒体报道说:经过法医检查,她的小脚已经踢肿了,门后有一块脱落的漆,右手指甲不同程度损伤。喉咙红肿。衣柜被翻,像是找吃的东西,卧室窗户前放有一个小凳子,不过窗户没有开开,案发后,成年人开这个窗户也是很费力。通过地上的痕迹,屎尿(小心的放在卫生纸里面)的状态,专家认为小女孩生前一直在求生,并慢慢的死去,这种绝望的死比世上任何酷刑都要残忍,并可能晚上受到惊吓,因为根据痕迹,小女孩晚上似乎曾躲在衣柜,"长夜漫漫,无处话凄凉......"
  
    三岁的李思怡从未照过相,邻居说:小思怡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头上扎著两个小辫子。
  
    派出所在李李桂芳的二姐家对面,距离不过100米。但在李桂芳哀求之后没有警察去通知她。李桂芳还在被拘捕中,她将来有一天应该记住以下这些名字:

  金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小兵、王华麟,

  城郊派出所辖区刑警队长、

  副所长王新,

  副所长卢晓辉。

  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实习警校学员穆羽

  ──她直接和间接地向他们哀求过。世界也应该记住这些名字,他们在家中是普普通通的丈夫和父亲,是非常正常的普通人,更可能还是"好人"。
  
  (注:第一个写这篇报道的是“成都商报”一个女记者,成都市宣传部严令不准报导,记者义愤之下把文章贴在网上,之后邻近的几家省报开始转载这则消息。尽管四川的宣传部门非常震怒,把女记者开除了,但消息已经在全国散播,在网上激起了公愤,官方也不得不作出回应,把两名警察送上法庭。)
  
    李思怡回到天国了,这个罪恶的世界不配拥有她。这个世界彻底留给了流氓、骗子和罪犯,也留下象我这些冷漠的看客接受煎熬。李思怡挣扎在我的世界里,并让那小小的毛毛熊静静地看著我的眼睛。我再没有权利拥有眼泪,我只配拥有羞耻。
  
    李思怡张望的那扇窗口永远打开著。我希望世界允许它永远打开著。从那里人们将看到"先进文化"、"共和国"、"伟大光荣正确"、"人民公仆"、"优秀民族"、"盛世"、"亲民"等等符号在燃烧并嘶喊,他们在那具幼小腐烂的尸体上如蚊虫般丁丁跳舞。那间孩子挣扎的小屋应该保留下来,我呼吁所有被羞耻感灼伤、被恐惧激怒的人们筹集资金卖下那间小屋,它应该保存下来,为李思怡保存下来。那里应该放些水和食物,等孩子夜里从天国回来向母亲哭诉......那个小毛毛熊应该放在那里,静静地看这这个世界如何豪迈地继往开来,如何满脸血污地草长莺飞......
  
    李思怡走了。一个三岁的小姑娘。我们对她的悲惨的死完全无能为力,只有默默垂泪,心魂惧裂。任何繁琐的论证都是愚蠢无良的,是国家及其精神杀害了她。国家又一次凯旋了。我们在这个国土上找不到为孩子放一朵白花的地方。我祈祷上苍把这白花放在更多人的心里,并选择一个日子让所有的心灵在那里汇集。我们将在那片草原上哀悼和忏悔,然后走向天安门广场,把李思怡在那里高高举起。
  
    李思怡之死把心灵逼迫到一个忍无可忍的境地。香港的烛光又照得我面红耳赤。我在这闷热的黑夜里向挂在夜空的那具小尸体发誓:孩子,我一定接你回家。李思怡是我们时代的女儿,也是我们的出发点。她走在我们的前头了,她在那里呼喊,象上帝派来的天使。
  
    李思怡之死开辟了一个时代。李思怡之死必须开辟一个时代。让我们感同深受的挣扎在今夜,在明晨坚定地跟从!!

让我们记住她:

             姓名:李思怡(1999-2003)
  
    别名:李思仪(真名)
  
    生辰:1999年12月8日
  
    民族:汉
  
    忌日:2003年6月10日左右
  
    籍贯:成都青白江区(无户口)

    
           本站按

            所有的人该责备的都责备了,该抓的也抓了。唯独没有人去思考,最应该对这起事件负责的人--李桂芳,如果她不吸毒,也不至于导致其周围的人如此冷漠!你说你干点什么不好,偏偏要去吸毒?
  
             还有很多这样的悲剧还在上演,奉劝那些恶人啊,赶紧从善!!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3998508&PostID=37089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