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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赃物电缆 废品站员工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25        浏览次数:583        返回列表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黄彩华 两名男子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线,并将其内置铜线销赃给某废品站员工。近日,市第二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判处该两名小偷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及一年十个月;此外,收购赃物的废品站员工也被判刑11个月。

    据介绍,去年5月至6月间,时年22岁的河南男子李某、36岁的湖南男子尹某等男人,多次窜至大朗交警大队、大朗医院松湖分院附近路段,盗窃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正在使用的电缆线。得手后他们将电缆剥去外塑料皮,把里面的铜线销赃卖给常平镇一废品回收站的员工薛某。

    去年6月9日凌晨3时许,已屡次得手的上述男人再次到大朗医院松湖分院附近路段,使用剪刀等工具将正在使用的电缆线120米(价值8000多元)剪断欲盗走时,被公安人员发现,当场被擒。同时,废品站员工薛某也归案。

    法院认为,李某、尹某为盗取电缆铜线而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而废品站薛某明知是赃物仍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三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近日,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尹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