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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要求个别领事馆停发空气中PM2.5数据
发布时间:2012-06-06        浏览次数:336        返回列表

核心提示:中国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说按照新标准,我国监测数据更加精准,也更加规范,完全能够满足公众以及各国驻华机构和人员对环境质量信息的需求。所以我们希望个别驻华使领馆尊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

“按照新标准,我国监测数据更加精准,也更加规范,完全能够满足公众以及各国驻华机构和人员对环境质量信息的需求。所以我们希望个别驻华使领馆尊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昨日表示。

当天是世界环境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会上,吴晓青回应了“对外国驻华使领馆监测我国PM2.5且发布数据”的提问。

《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还显示,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和省辖市)中,按老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9.0%,超标城市比例为11.0%。但执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后,我国城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污染将逐步显现,从2011年部分试点监测城市的监测结果来看,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PM2.5年均值的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多数城市细颗粒物超标,年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